近日,小編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看到中國銀行對廣州賽哲生物的《申請破產清算裁定書》,據裁定書顯示,賽哲生物經強制執行,無法清償到期債務,已具備破產原因。中國銀行廣州開發區分行作為債權人申請對賽哲公司進行破產清算,其申請符合法律規定,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此次破產清算申請。
裁定書顯示
賽哲公司、陳杰、陳麗丹應償還中國銀行廣州開發區分行借款本金共13,367,281.35元和及罰息、復利,補償保全費5000元、公證費800元。經強制執行后,賽哲公司至今仍不能清償全部債務;
賽哲公司已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除本案以外,賽哲公司所涉執行案件執行金額達11,811,000元,均未能清償;
賽哲公司現有財產線索價值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而據天眼查數據顯示,賽哲生物從23年-24年的案件全部未執行,更是被天眼查打上了“老賴”的標簽!
其法定代表人陳杰也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名單!
據悉,賽哲生物成立于2010年,曾于2016年在新三板掛牌上市,2017年與illumina NGS平臺達成病原體檢測戰略合作。
賽哲生物是一家專注于病原微生物檢測服務——以高通量測序技術為驅動核心,采用多種生物技術手段進行病原微生物的定性和定量檢測,旨在成為專業從事微生物預防、診斷和精準治療的集團化企業。
集采政策加速了行業集中度提升,IVD 行業的巨頭憑借其強大的資金、技術和市場渠道優勢,在集采中更具競爭力,市場份額不斷擴大,逐漸形成壟斷之勢。以邁瑞醫療為例,其 IVD 板塊收入在 2024 年前三季度達 114 億元,同比增長 20.9%,首次超越生命信息與支持板塊成為第一大收入來源。與此同時,圣湘生物、萬孚生物等企業通過收購快速擴張,形成 “大魚吃小魚” 的格局。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下,中小企業則在成本控制、技術研發、市場拓展等方面舉步維艱,不少企業陷入經營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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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IVD企業來說,相比破產清算,也許,被收購已經是最好的結局了!
2025年,并購整合將成為行業趨勢!
從宏觀視角看,并購能促進資源優化配置,提升國際競爭力,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從中觀視角看,其將重構行業競爭格局,推動產業升級轉型,加速行業集中度提升;從微觀視角看,可產生協同效應,縮短市場進入周期,突破行業準入壁壘。
盡管并購成為趨勢,但并非所有中小企業都能獲得 “入場券”。從 2024年的收購案例來看,技術價值是決定企業能否被收購的核心要素。
細分領域的技術壁壘
成功被收購的企業往往在特定技術領域具有不可替代性。例如,中山未名海濟因在生長激素領域的技術積累被圣湘生物以 8.075 億元收購,成為其 “診療一體化” 戰略的關鍵拼圖;武漢中幟生物憑借 RNA 分子診斷技術被新華醫療收入囊中,填補了后者在病原微生物檢測領域的空白。這些案例表明,中小企業需聚焦細分賽道,通過技術創新建立差異化優勢。
專利布局與合規能力
在 IVD 行業,專利是技術價值的 “硬通貨”。邁瑞醫療收購海肽生物的核心動機,便是獲取其在心肌標志物原料領域的專利技術,從而提升化學發光試劑的自研能力。此外,合規能力也是并購方關注的重點。例如,博聞迪因擁有 33 項體外診斷試劑注冊證和 21 項歐盟 CE 認證,被尚高公司收購后迅速打開海外市場。
產業鏈協同價值
部分企業通過整合產業鏈資源提升并購價值。例如,福旺公司因擁有覆蓋多省市的銷售網絡和成熟的生產體系,被尚高公司以 880 萬美元 + 股權的形式收購,成為其 “原材料 - 試劑 - 儀器 - 服務” 閉環的重要一環。這種協同效應不僅提升標的企業的估值,也為收購方帶來直接的市場增量。
總之,在當前的政策和市場環境下,IVD 中小企業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和挑戰,被收購為其提供了一條可能的出路。但企業自身也需要不斷提升價值,以增加被收購的籌碼,在行業變革中尋求新的發展機遇。
法院受理中國銀行廣州開發區分行對廣州賽哲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意味著法院經初步審查認為該公司符合《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破產條件,正式啟動破產程序。這一裁判結果的核心法律意義和影響如下:
一、法律意義解析
1.程序啟動標志
法院受理破產清算申請,表明賽哲生物科技已存在"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不抵債"的情形,或存在"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法定破產條件。此時,法院將指定管理人接管公司資產,全面核查債務及財產狀況。
2.法律效力
債務清償暫停:所有針對賽哲生物的個別執行程序(如財產查封、扣劃)均需中止,債務需通過破產程序統一處理。
債權申報:債權人需在法定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未申報者可能影響后續受償。
公司控制權轉移:原管理層喪失對資產和業務的自主處置權,由管理人主導清算或重整。
二、可能的法律后果
1.進入清算程序
若公司無挽救可能,管理人將變賣資產,按《企業破產法》規定的順序清償債務:
優先順序:破產費用、共益債務 → 職工工資社保 → 稅款 → 普通債權(中國銀行作為普通債權人,需按比例受償)。
2.重整或和解可能
若存在重整價值,法院可能裁定重整,引入新資金或調整債務方案,幫助企業恢復經營。
3.股東權益清零
清算后若資不抵債,股東權益歸零,公司注銷。
三、結合搜索結果的延伸分析
1.債權人權利保護
根據案例中的裁判要旨(如指導案例149號),法院在破產程序中需嚴格審查債權真實性,避免虛假訴訟或不當清償。若賽哲生物存在惡意轉移資產等行為,管理人可行使撤銷權。
2.擔保債權的優先性
若中國銀行對賽哲生物資產享有抵押權(類似案例中的抵押權人地位),其債權在破產清算中享有優先受償權,但需注意抵押物價值是否覆蓋債權。
3.程序合法性要求
法院需確保破產程序合法合規,如送達、債權審查等環節符合規定(參考案例中關于程序瑕疵的裁判),避免損害債權人或債務人權益。
四、對各方的影響
· 賽哲生物:可能終結法人資格,股東權益歸零;若重整成功,或可重生。
· 債權人:需及時申報債權,按法定順序受償;普通債權可能面臨較大損失。
· 員工:工資社保優先受償,但需關注企業資產是否足以覆蓋。
五、溫馨提示企業破產是市場退出機制的重要環節,旨在公平清理債務、保護各方權益。若您是該公司的債權人或利益相關方,建議:
1.及時與管理人聯系,提交債權證明材料;
2.關注破產程序進展,參與債權人會議行使表決權;
3.必要時咨詢專業律師,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法院的受理僅是破產程序的開始,后續進展需持續跟進,以妥善應對可能的風險與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