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南“樂東政法”消息,近日,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海南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檢驗科原主任肖某某受賄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21年初至2024年期間,肖某某利用擔任海南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檢驗科主任的職務便利,為海南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操某等7人在醫學檢驗試劑銷售上提供幫助,并非法收受7人財物共計174萬元人民幣。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肖某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肖某某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庭表示認罪認罰,請求法庭從輕處罰。合議庭認真聽取了控辯雙方及被告人的意見,本案將擇期宣判。
公開信息顯示,肖某某即為肖美芳。根據此前相關報道,今年1月10日,海南省婦女兒童醫學中心檢驗科主任肖美芳被查。
肖美芳/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肖美芳現年42歲,湖北石首人,2004年畢業于武漢大學醫學院醫學檢驗系,獲醫學學士學位,2009年,她考取武漢大學第一臨床學院在職碩士研究生,并獲工程碩士學位。
肖美芳有過兩段工作經歷。2004年7月,她先是在荊州市中心醫院檢驗醫學部工作,從檢驗技師成長為檢驗主管技師/副主任技師;2017年3月調至海南婦女兒童醫學中心檢驗科,后任檢驗科主任,專業技術職務為主任技師。
她的主要研究方向為臨床檢驗診斷學、病原微生物診斷技術、腫瘤分子診斷等,曾在中華醫學會結核病學分會臨床檢驗專業委員會、海南省檢驗醫學專業委員會等任職,被評為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三層次人選、海南省拔尖人才、海南省產前診斷專家等。
近年來,隨著醫療反腐力度的不斷加強和縱深推進,醫院檢驗科、藥劑科等醫技科室成為反腐重點關注的領域。
有業內人士分析,體外診斷產品的售賣嚴重依賴醫療機構,導致“帶金銷售”屢禁不止,而醫療設備公司向檢驗科主任行賄,主要是為了獲得在醫院銷售的機會。其背后,也反映出檢驗科主任在相關試劑、耗材進醫院環節中的巨大權力。
國家衛健委等14部門今年6月13日發布的醫藥反腐文件中提到,緊盯“關鍵少數”和關鍵崗位,聚焦藥品、高值醫用耗材、醫用設備、基建和信息化項目招投標、后勤服務等監管重點,持續規范檢測樣本外送、外配處方、項目審批、資金使用等關鍵環節行為,加大行政執法和司法辦案力度。